个人资料及私隐声明

一般事项

本声明提供骏领旅运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条例」)下制定政策的资料。

除另有指明,本声明使用的词汇按照条例诠释。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阁下或代表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均为自愿提供,并被视为授权该等成员收集、保存、更新及按下述第2.2条的目的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或代表阁下不时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连同由本公司收集及保存与阁下有关的所有其他个人资料将用于下列目的︰

1. 购买骏领及/或其他联营或联属公司的产品/服务;
2. 处理阁下汽车租赁的申请,及提供以上服务;
3. 进行日常运作如向阁下提供产品、设施及服务;
4. 因应不时增加的产品、设施及服务,向阁下提供该等附加产品、设施及服务;
5. 收取顾客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或协助其他公司进行信贷调查;
6. 按相关法律更新及核实阁下身份及其他资料;
7. 为向阁下提供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统计及市场调查研究;
8. 进行财务审计;
9. 完成任何与上述任何目的有关的其他合法目的;及
10. 向阁下执行本公司的任何法律或其他权利。

若阁下向其提供资料的本公司认为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足,或本公司并未能就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感到满意,本公司保留权利拒绝或暂停处理阁下的申请或向阁下提供任何服务,直至本公司收到其所需的个人资料为止。


个人资料的使用

本公司对阁下的个人资料保密,但可能会就实施上述「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的用途而把有关资料提供予下列各方(包括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内及香港以外的各方) ︰

1. 任何向本公司及其顾客提供行政、电讯、电脑或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判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2. 任何不时获本公司授权去处理本公司顾客个人资料的代理人;
3. 任何本公司特选的商业伙伴;
4. 任何于香港境内或境外本公司的其他成员;
5. 本公司的核数师、顾问或法律顾问,不论是于香港境内或境外;
6. 任何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及
7. 任何本公司的实质或拟定受让方或承让方。


保密责任

骏领有意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为此目的,骏领可能把持有的个人资料提供予我们任何的联属公司、子公司或联营公司,以让它们作直接促销之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向阁下提供有关我们的产品及服务的最新优惠及推广;
2. 进行市场调查;
3. 汽车相关服务及产品;及
4. 回赠礼品,忠诚、奖赏及特惠计划。


阁下有权要求我们停止把阁下的个人资料用于任何上述的直接促销用途。


查询及修正要求

阁下有权按条例要求查询及修正阁下的个人资料。

若阁下拟修正任何个人资料,请书面通知本公司。

按条例的相关条文,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资料查询要求收取合理费用,而阁下亦同意支付该等费用。


本《声明》可能会不时修改,请定期查阅。每当阁下访问我们的网站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阁下同意受当时有效的《声明》的约束。
本《声明》提供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果两个版本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版本为准。